不诚实在马来西亚刑法中有特定含义:指意图为自己或他人带来不当得利,或使他人蒙受不当损失。这是欺骗罪和刑事背信罪等罪行必须具备的构成要素。
这一点很重要,因为单纯的失误、糟糕的商业决定,或一场诚心尝试却失败的事业,即使受害人因此损失金钱,也不会自动构成刑事罪行,必须证明存在不诚实的意图,而不只是损失本身。
对受骗者而言,能指向不诚实意图的证据,通常包括平台一边阻止提款、一边继续要求更多付款的模式、伪造的资质证明,或资金一收到便立即被转走等情况。
什么时候重要
理解这个区别,有助于说明为什么有些金钱纠纷被当作民事案件处理,而另一些则被当作刑事诈骗展开调查。